我们拥抱亲吻相爱的人01

for:清,普通人AU

我第一次遇见迪克是在20世纪末的某个春天,那时哥谭还只是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城,有马戏团来表演是件很轰动的事,门票很快就被一拥而上的市民们热情地抢空了。那时候没有孩子不梦想着看一次马戏表演的,我也是,但是我根本就看不起马戏。那时候我父亲因为贩毒进了监狱,母亲不得不多打几份工来养活我们俩,但也仅限于此。我辍学后整天在街头厮混,极尽所能地虚度那些百无聊赖的光阴。有一天我照例在街头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和匆忙奔波的人群,这时我突然看到了迪克。他坐在车里,用新奇的目光打量着这座素不相识但已初显繁华的城市。车窗摇得很低,这极大地便利了我,使我不必努力透过褐色玻璃去看他。他那时可真好看,黑色的西装,漂亮的领结,还有熠熠的神采。我靠在路边的水泥电线杆上看着他从我面前经过,他和我短暂地对视,然后渐渐远去。现在回想起来我依然清晰地记得,那是非常清澈的蓝色,好像方寸天的剪影,在我过去十几年的人生中从没有出现过那样的蓝,盛满希望、无关忧郁的蓝,自由自在的蓝。

那天稍晚些时候我去了赌场,运气出奇地好,不知是命运女神的垂怜还是因为天使曾经与我对视,总之那天我赢了很多钱,至少用它们换取的面包足够填饱好一阵的肚子。但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我赢得了一张马戏团演出的门票。某个倒霉鬼因为口袋被我一扫而空,搜遍全身上下后只好骂骂咧咧地把它抵给了我。天知道我做梦都想着能去看一场马戏表演,这简直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后来发生的事情大概很容易猜到了:我在那儿又遇见了迪克。我赢得那张门票,就像《泰坦尼克号》里意气风发的杰克赢得了那张船票一样,我们都遇见了一生至爱——我遇见了迪克,他遇见了露丝,从此念念不忘。

 

迪克那时候是那么闪耀,直到演出前拿到宣传单我才知道他是‘飞翔的格雷森’家族的一员。那张宣传单一直被我小心翼翼地捏在手里,我的手心甚至出了汗,演出结束后它就被我珍之又重地收好夹在了某本书里。那上面印着迪克和他的父母,他们一家人都站在镁光灯下,笑容却比灯光来得更为闪耀。我永远都忘不了迪克登场的时候,他的父母先拉着吊环登场,在空中变着花样地翻滚,做出各种高难度的动作;而他紧随其后,用他结实而有力的手臂搭上悬在空中的绳索,小小的身躯里好像蕴藏着无穷的能量,刹那间全部爆发出来。他十分灵活地在空中翻腾,转圈,舞蹈,在那么高、那么遥远的地方他可以随心所欲,杂技的柔美和力量的刚强碰撞出奇异的火花,而他轻盈自在得仿佛云雀在枝头蹦跳。我左边的男孩停下了吃爆米花的动作,前排的女孩连雪糕融化淌下也浑然不觉,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看着舞台上的迪克,敛声屏气。他的表演惊艳了在场的每一个人,那张稚气未脱的脸上带着少年人独有的灵动与张扬。他是那么自由、那么无拘无束,宛如在空中飞翔;那些技艺他早已熟能生巧,连他父母都只能做陪衬绿叶的红花。演出结束后他微笑着向台下观众们鞠躬、挥手来表示谢意,雷鸣般热烈的掌声如潮水般涌向他,在偌大的场馆里层层叠叠地回响、回响,经久不息。那天后来我已不记得是怎么回到了家,我的心整晚都随着迪克的动作忽上忽下,他的眉梢眼角都沾染着初春的气息,蓝色的眼眸不冷冽,更像是荡漾的碧波,因着舟桨划过而轻泛浪花。第二天醒来后我偷偷摸摸地冲了个冷水澡,那时我便知道我已没法再忘记他。

 

我穿上夹克出门去敲罗伊家的门,敲了好半天他才来开门,仍旧是那副邋里邋遢的样子。他先是骂我大清早的发什么神经,末了又打个大大的哈欠问我出什么事了。我迫不及待地告诉他说,罗伊,你能相信吗,我遇见我的真爱了。他瞪大眼睛像看外星人一样地看着我,问我是否走错爱情电影片场。我推开他进屋,强盗般地在他家里翻箱倒柜问他那本我俩一起从旧书店淘来的情诗选集在哪。他抓了抓头发说,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说,哦,那本被我用来垫桌脚了。我听了差点没想打死他,把诗集从桌子脚下抽出来后我说,这么好的诗集你就拿来垫桌脚?他笑了,点了根烟叼在嘴里,然后在袅袅升起的烟雾中含含糊糊地道:随便吧,柯莉又不吃那一套。我心知肚明地点点头说,也是啊。

罗伊和柯莉都是和我意气相投的朋友,他们和其他几个朋友一起组了个乐队,主要是玩摇滚,我也加入了,不过看上去更像是跟着他们混吃等死。我想或许是因为我们身上有着某些共同点吧,那时每个人的血管里流淌的都是年轻的鲜血,每个人骨子里都有着一股不服输的癫狂劲。罗伊有次喝醉了死皮赖脸地靠过来捏我的脸说,小杰鸟,要开心!年轻人不要总是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我没好气地把一身酒气的他给扔在沙发上,他稍微消停会儿后又开始扯着嗓子歇斯底里地吼:无摇滚,不青春!摇滚不死!据他本人事后回忆称这是他最丢脸的一次酒后艺术行为。柯莉说他像个疯子,傻里傻气的,又有点儿可爱。

回到眼下,罗伊十分八卦地问我说,小杰鸟,你真爱长啥样,说来听听。我说,他很好看,他很自由,他像一阵风、一片云,你捉不着。他的眼睛是蓝色的,他——他很柔软,他很轻盈。我看到罗伊眼中燃起了激情的火焰,所以我没有忘记补充道:他是个男的。我的话像一盆冷水般迅速浇灭了那堆火焰,罗伊如闻洪水猛兽般皱起脸来,痛心疾首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小杰鸟,没想到你好这口啊。我打他一下说,去,什么叫好这口?我只是正好爱上了一个人,而他又恰好和我有着同样的性别而已。

 

第二天我又去了马戏团,因为已经没有票了,所以就到马戏团做了临时工,趁着工作的闲暇挨个帐篷挨个帐篷地找他。我找到迪克的时候他一个人在高台上练习,先是深吸一口气,然后手臂拉住头顶的绳索,行云流水般地向空中荡开去。他练习的正是他昨晚表演的那些动作,但又有些不一样。尽管如此,对我这个一窍不通的外行人来说也已足够精彩。但他对自己要求很严格,每个动作都会重复好几遍,直到自己满意了才继续下一个动作。我看到他额头上晶莹的汗水,他前额的黑色碎发因为被汗水打湿而粘连在一起。我就那样躲在幕布后面站在看了他很久,等他差不多结束了才准备走,但我走的时候不小心踢到了几块道具板,它们倒下的声音让人无法忽视,迪克显然也注意到了。

“谁在那里?”他问道,声音很悦耳。我从藏身的幕布后面走出来,迪克稳稳地落地,然后来到我面前,那是我们第一次近距离面对面的谈话,我看着他蓝色的眼睛觉得脸不由自主地有些烫,我说我是杰森·陶德,没有恶意,在马戏团做临时工。他皱眉说所以你就来偷看我训练吗,我低下头盯着鞋子说,抱歉。他叹了口气,说如果我没钱买门票的话他可以破例让我看一场今晚的,我说不用了。他有些惊奇地问我为什么,我说因为我来就是为了看你演出,而今晚的节目单上没有你的名字。其实我昨晚就看过表演了。他问我这么喜欢他的表演吗,我说是的。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说,谢谢,受宠若惊啊。然后他说他要先走了,还有点事,于是我鼓起勇气问他:那我以后还能来找你吗?他愣了愣,旋即笑开说:当然。很高兴认识你,杰森。我很激动地向他拼命挥手说,那么,明天见!他已经走出几步了,但还是回过头来笑着回应我说,明天见。

 

之后那段时间我经常去找迪克,他喜欢一个人训练,但也不介意我做他的观众,所以常常让人感觉似乎是‘在诺大的场馆里他只为我一人表演’。迪克那时候其实还不叫迪克,他叫理查德·格雷森,迪克是他后来才改的名字。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聊了很多,从哥谭聊到天南海北,聊一切年轻的人们谈论的东西,互诉衷肠。迪克第一次休假的那天我去找他,我说我可以带他逛逛哥谭,即使这里并不像人们口中所说的那样美好。街头巷尾似乎已经开始动荡不安了,但迪克还是义无反顾地跟着我去逛。在街头我第一次牵起了迪克的手,掌心触碰的地方如同春的温度。

四月的大地被阳光烘烤得暖融,我带迪克去了公园,在公园广场上的许愿池里各自丢了一个硬币,然后双手合十,在阳光下虔诚地许愿。我许的愿望是‘希望迪克能够永远快乐’。迪克许愿的时候我偷偷转过头去看他,看他轻轻颤动的眼睫毛投下的阴影和水池倒映在他面庞上跳舞的粼粼的光。公园的广场上还有很多悠闲漫步的鸽子,我还特地买了一袋谷粒来喂它们。它们好像都很喜欢迪克,有好几只都争先恐后地扑上来抢迪克手里的谷粒。鸽子们的羽毛闪耀得像是上帝的馈赠,仿佛能为人世带来和平与安宁、带走病痛和苦难,让所有贫穷或富有的人都能够手拉着手在阳光下转圈、跳舞。迪克笑得很灿烂,因为他本来就是怀揣着这些希冀和美好心愿的人啊!

我带迪克去了很多地方,还有旧书店和我流连忘返的唱片店,在唱片店里我指着一张绿洲的专辑信誓旦旦地说等我打工攒够钱了就把它买下来。我之前就跟迪克提起过罗伊他们,还有我喜欢音乐的事情,所以这次我带他去了我们乐队常驻的练习场地——一个便宜出租的发霉的地下室,开门的时候还看到有老鼠大摇大摆地从我们面前经过。我给迪克讲了很多我和罗伊他们的事,我告诉他说玩音乐的大部分都是和我一样横冲直撞肆无忌惮的少年少女们,会戴一连串花里胡哨的饰品,最常穿的总是洗到发白的牛仔裤,皮肤干巴巴的,发质很差,脸上有数不清的坑坑洼洼,像布满凹凸不平的环形山的月球表面。大家都无所事事但又没处发泄,所以才愿意挤在阴暗狭小的地下室里来拨弄琴弦、打鼓嘶吼,像是要把所有迷茫都倾吐出来,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剖白自己的少年心气。

我说话的时候迪克总是捧着脸面带笑意地看着我。我记得我给他唱了一首《Wonderwall》,因为不够熟练所以唱得磕磕绊绊,唱完很是不好意思。但是迪克始终很专注地听着,听完后还鼓掌说好听,眼里亮晶晶的。我说我以后想做个很厉害的歌手,能够唱自己的歌,但是像我这样总是逃避生活的胆小鬼最后大概会一事无成吧!但他露出很认真的表情说,不,我相信你可以的,杰森。我问他:你不觉得玩音乐是不务正业吗?他说,我觉得那很棒啊!杰,人朝着自己的梦想和目标迈进的时候,才是最闪闪发光的啊。听到这话我感觉鼻子有点酸,迪克就是这样,他能和所有人感同身受,我想这也是我爱他的其中一个原因。黄昏时我送他回马戏团,在落日的余辉中、在人来人往的十字路口,他踮起脚尖无畏地给了我一个拥抱,那比任何离别都来得更为动人啊。

迪克的马戏团在各地进行巡回演出,也就是说他不会在哥谭呆得太久。他要离开的前一天我去找他,看到很多行李都已经整齐地打包好了堆放在一起。我送给迪克一个我自己刻的金属拨片,上面刻着他的名字,用绳子串成了项链。让我意外的是迪克送给我一张专辑,就是那天我们在唱片店里我说要买的那张。他很遗憾地说可惜没有座位了,没法让我看他最后一场演出;我说没关系,能够遇见你、认识你,我就已经足够幸运了。那天和他分别后我始终有一种置身美梦的飘飘然的不真实感,罗伊说我脸上洋溢的傻笑让他毛骨悚然。

 

迪克告诉我他们会在第二天午时动身,虽然他告诉过我不用去了,但我仍希望能再多看他几眼。那天下着蒙蒙的细雨,我没有撑伞,怀里小心翼翼地抱了一束蓝色的勿忘我给迪克,满心雀跃地幻想着他看到这束花时的样子。但等我到了马戏团的时候却发现那里大门紧闭,甚至拉起了警戒线。我有点困惑,同时心里又隐隐约约地涌起某种不好的感觉。我走进不远处的杂货店询问老板,老板瞟了我一眼,道:“你还不知道昨天晚上发生的事吗?”他把手中的报纸递给我,版面上漆黑沉重的大标题狠狠地刺痛了我:‘马戏团事故,空中飞人的陨落’……

我无法想象迪克现在的处境,也不知道该怀着怎样的心情来面对这一事实。我向老板借了支笔,在一张小纸条上写下迪克的名字,然后把它夹进了花里。那束花被我放在了马戏团的大门口地上,迪克回来的话或许还能够看到它。我记得我失魂落魄地走在大街上的情形,卡车从我身边疾驰而过,车轮滚过水潭溅起零星的泥点沾在我的裤脚。雨越下越大,天空重得几乎要坠下来,雨水密密麻麻地拍打在我身上。我拖着脚步去找了罗伊,像刚从河里爬起来似的浑身湿透地站在他家门口疯狂地砸门,好像要把心里所有的无措都发泄出来那样。罗伊拎小鸡似的把我拎进他家,他说他看到迪克父母的新闻了。

我眼圈一下子就红了,我说罗伊,怎么办。他问我见到迪克了吗,我说没有,但我要去找他。罗伊问我我如果找到了迪克打算怎么做,我说我不知道。他说,你找到他了又能怎么样呢,杰森,你帮不了他的。是啊,即使我找到了迪克又能怎么样呢?我什么都无法给他。罗伊扔给我一瓶啤酒说,喝吧,我陪你喝,痛痛快快地忘掉这一切。我怔怔地看着他咬开瓶盖,点点头说,好。那天我在罗伊家喝得烂醉,吐了不知道几次,最后昏昏沉沉地倒在沙发上睡了一宿,醒来总有大哭一场的冲动。

 

之后罗伊和我去找过很多地方,也问了马戏团的人,他们说迪克被收养了,被布鲁斯·韦恩,那个哥谭著名的企业家、慈善家、花花公子。我对迪克能否在他那里生活得快乐持怀疑态度,因为两个人怎么看都相差甚远。迪克父母举行葬礼的那天我去了,我穿着我父亲的黑色西装,带着些不合身的蹩脚。那天依然下着雨,我尽我所能对着镜子打了一个最漂亮的领结,撑着伞站在一棵雪松后面远远地望着迪克,但我仍没有勇气出现在他面前。他手中握着一支白玫瑰,我看到他神情悲伤,看到他耸动的肩膀,看到他被雨水打湿的肩膀和他的无力与悲小。我多想出现在他面前让他依靠,或是给他一个拥抱为他遮风挡雨;但是我知道我不能,我太弱小。迪克和我都是茫茫海上的孤岛,我们之间隔了太多屏障,帆船、礁石、漫长的海岸线甚至飞鸟,我无法向他传达任何心迹或者其他。迪克和我太过不同了,也正因如此,让人更不忍他受伤,要知道从幸福跌落泥潭比始终不幸的人来得更为致命。葬礼结束后我看到迪克和参加葬礼的人们一一告别,然后转身上了一辆黑色的车。车很名贵,有个制服笔挺的老人撑着伞等在车门旁,我想那一定是布鲁斯·韦恩的车。我不知道迪克有没有看到我,也不知道他是否将我认出,但我看到他在上车前最后回过头向我这个方向望了一眼,然后汽车载着他扬长而去。我们甚至没有说上一句话。

 

后来我又去看过迪克,很早就守在他们学校门口,看着他在一群男生的簇拥下走出来,手里抱着一个篮球。他那时候已经改名了。他笑得很开心,如同过去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的笑,我突然就不愿上前去找他了。我只是目送着他上车,看到他一切都好的样子我就够了,满足了。我站在校门口怔怔地看了很久,看到那辆车驶过我面前,透过摇低的车窗看着他的眼睛他的衣领,他的笑容他的唇,他鬓角被汗水打湿的和斐然而熠熠的神采。我只是看着他,他没有看见我,后来他说那时候阿福问过他认不认识我,因为我一直盯着他看。他说他回头透过后车窗看时只一眼就认出了我。我后来总是有意无意地路过他的学校,不管是送餐也好运货也好,总是不自觉透过栏杆在操场上寻觅他的身影,看他飞扬的发和上挑的眉。迪克好像是我苦痛青春的止痛药和镇定剂,虽然我不知道那能不能称得上是‘青春’。

评论(4)
热度(26)
  1. 共1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 吻你颊边痣 | Powered by LOFTER